2011年12月12日 星期一

[Opinion] 蘋果背後,燃起了一把W3C之火


先介紹一下W3C是什麼:
萬維網聯盟(W3C, 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是一個管理及監督網路規格標準發展的工業組織,其要求每一個被通過的規格(specification),都必須能夠在「免權利金」的基礎上被廣泛運用。除非有特殊情況,才能例外於此規則。
所述的規格可以包含專利技術----只要取得免權利金許可。

W3C
的會員,包括了蘋果、微軟、谷歌、MozillaOpera。這些會員被要求去「聲明並披露所持有與任何與規格相關的專利」。而根據W3C的規範:「不管該規格通過的進程如何,會員應該在60150天內(應是從得知有相關性起算),聲明披露該規格相關專利。

W3C
得知了該規格相關專利後,可要求會員義務性地提供免權利金許可,而協同發展該規格的參與者,也可以責成W3C會員提供免權利金許可,以無償使用該規格;非協同發展的參與者,同樣也可以自願性提供免權利金許可,但沒有強制義務。

另外一方面,如果某規格相關專利,沒有辦法獲得免權利金許可的承諾,W3C將組成專利諮詢團(PAG)。PAG將評估該專利是否真正適用某規格,若有,PAG將會找一個最佳方式來解決這一問題:PAG可能先徵求引證前案來使專利無效,或者可能建議對該規格進行修改,已迴避該專利。甚至,PAG可能建議放棄該規格。只有在特殊情況下,PAG才會決定不顧侵害專利的風險而維持該規格。

一般而言,在沒有確定獲得免權利金許可的前提下,相關廠商們是不願甘冒風險去執行或使用一個剛開發出的規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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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3C的會員之一,知名軟體開發商Opera的成員Haavard在其部落格中披露了,Apple曾經有三次「拖到最後一刻才聲明其規格相關的專利且不提供免權利金許可」的紀錄:

· 2009: Apple最後一刻聲明了其有一個專利相關於widgets updates specification,且不提供免權利金許可的承諾。PAG成立,審查後發現,專利與該規格無關 

2010: Apple最後一刻聲明了其有兩個專利相關於Widgets Access Requests Policy Specification ,且不提供免權利金許可的承諾。PGA成立,審查後發現:其中一專利「 is completely orthogonal and does not apply to the Widget Access Request PolicySpecification;而另一專利則並不相關

· 2011: Apple最後一刻聲明了其有三個專利相關於某一規格,且不提供免權利金許可的承諾。目前W3C的作業進度未明


        Haavard
的結論是,蘋果正在利用一種行為模式,試圖用逃避參與或延遲聲明專利來擾亂規格建立的程序。Haavard特別引用觸控技術這一領域的規格制訂工作來說,該領域中,蘋果擁有大量的專業知識和技術人員,但該公司選擇不參與相關規格制訂的工作。他認為,假如蘋果參與了觸控技術規格的制訂工作,或早或晚,蘋果將需要披露其相關專利並提供免權利金許可。這理由或許可以解釋為什麼蘋果要逃避參與相關規格制訂的工作了。


        或許,蘋果對於尊奉W3C規範是有那麼一點不情不願吧,對於推動開放標準這件事情,也顯得意興闌珊。不難理解,蘋果自從賈伯斯時代起,就致力於保護自我本身的資源以及利益,包括智慧財產。所以賈伯斯說他想要對剽竊智慧的Android作業系統發動「熱核戰」。

        而私益往往與公益是相互對立的。因此,作為代表公益的一方,W3C與蘋果的距離越來越遠,越來越顯得站立在蘋果利益天平的另一端,而與蘋果衝突日益增加:







        如果說「企業的目的在於獲利」,那麼蘋果對開放標準的抗拒,充其量只是一個企業趨盈避虧的應做之事罷了。但若說「眾人之智慧,應由眾人所共享」才是正確的,蘋果則顯得有點道德上瑕疵。

        不論如何,「公益與私益的衡平」,一直是每個國家社會所追求的目標,也是大部分法規,包含專利法,所欲達成之目的。身為公眾,我們絕對有理由有要求企業不要顧著賺錢,而應該朝向更開放、更兼顧全民利益的方向前進。但只要企業背後,有股東苛責著股價、廠商追著款項、消費者期待著更低的價格、競爭對手緊追不放,企業就不得不成為一台埋頭苦幹、吝於分享的賺錢機器。

        蘋果,一頭追趕著營收與技術成長的獸。它的背後,燃起了一把火,卻也負著不可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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