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7日 星期三
[US litigation]蘋果、三星等手機大廠被控侵害手機數據相關專利
總部位於德克薩斯州的Garnet Digital LLC上週五起訴了多家智慧手機大廠,包括了蘋果公司、三星電子美國公司和RIM,理由是其涉嫌侵害了“遠端資料庫資訊擷取技術”的相關專利。
在遞交給東德克薩斯州法院的訴狀中,Garnet Digital LLC聲稱該些智慧手機廠商侵犯了題為“訪問遠程數據庫中的信息交互終端”的美國專利(專利號5,379,421)
於1995年1月3日獲准的'421專利,涵蓋了目前有關“利用現有組件去創建用於訪問存儲在遠程電腦數據庫中的信息交互顯示終端”的所有電信設備,像是電視接收器和電話。
Garnet Digital LLC說,蘋果的iPhone,三星的Droids和其它智慧手機,以及RIM的黑莓手機,已經侵犯了'421專利。
而除了蘋果、三星和RIM,此次訴訟的對象還包括了AT&T公司、戴爾公司、Pantech Wireless Inc.、HTC美國公司(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夏普電子公司、惠普公司、LG電子(美國)公司、摩托羅拉移動公司、索尼愛立信移動通信公司(美國)有限公司、卡西歐美國公司以及谷歌。
Garnet Digital LLC還聲稱,Verizon通信公司、Sprint Nextel公司,T - Mobile美國公司、Boost Mobile公司、維珍移動美國公司、U.S. Cellular公司、MetroPCS通信公司、Leap無線國際公司、STX無線運營有限責任公司、華為技術(美國)公司,以及RadioShack公司所生產的智慧手機,同樣侵犯了'421專利。
Garnet Digital LLC是以提出確認之訴的方式,主張被告侵犯了'421專利並尋求永久禁制令,禁止所有被告在未來生產相關的智慧手機產品。原告還要求賠償和Garnet Digital LLC因侵權活動所產生的律師費和相關成本費用。
目前,Garnet Digital LLC、斯普林特公司、谷歌和RIM,尚未對此發表評論。
此案的案件編號為6:11-cv-00647,東德克薩斯州美國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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